忻州:坚持三个导向 做到三个明确 健全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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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2
考核是公务员管理的基础,是指挥棒、风向标。公务员能否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和正确政绩观,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有没有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健全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要坚持“三个导向”,做到“三个明确”。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考什么”
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把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情况作为考核重点,突出政治考核、作风考核、实绩考核,体现差异化要求,合理设置公务员考核指标。特别是要完善政绩考核,引导公务员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是坚持目标导向,明确“怎么考”
要贯彻落实《公务员考核规定》《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构建完整的公务员考核工作制度体系,优化考核方式方法,改进年度考核,强化平时考核,增强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特别是要围绕扎实推进脱贫攻坚、转型发展和在项目建设主战场、疫情防控一线考察选用干部,把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的表现作为镜子、尺子、锤子,检验和提升党员干部的担当作为、能力素质和党性作风。
三是坚持效果导向,明确“结果怎么用”
将考核结果作为职务任免、职级晋升、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使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鼓励,使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同时,加强考核结果反馈,引导干部发扬成绩、改进不足、忠于职守、担当奉献,更好地调动其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