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沁源县,一个群山环绕的美丽县城,它是山西省森林覆盖率最高的县域之一,连续5年获评“中国深呼吸小城100佳”。沁源不仅风景秀美,矿产资源也十分丰富,煤炭、铝土等资源分布广、埋藏浅、易开采。受利益驱动,不法分子私挖滥采现象突出,一度成为困扰沁源县绿色发展的一颗“毒瘤”。
今年以来,沁源县委、县政府为彻底根治私挖滥采,重拳出击,综合施策,力求全面消除因私挖滥采造成的安全隐患,改善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绿水青山。针对点多面广、违法行为隐蔽等整治难点,沁源县委、县政府抓住关键环节,转变工作思路,充分调动村一级监管职能,明确日常监管部门职责,拓宽群众监督途径,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做到对非法采矿“打早、打小、打了”。确保打击非法采矿做到“四个及时”: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上报、及时查处,真正把非法采矿消灭在萌芽状态。
创新治理方案,加快综合治理进程
为了彻底根治私采行为,有效消除私挖滥采带来的安全隐患,沁源县“整顿和规范矿业秩序领导组”出台了《私挖滥采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为期1个月的、有针对性的私挖滥采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4月24日,专项行动领导组组织召开了《沁源县私挖滥采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动员部署大会。会上,沁源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张宁就当前私挖滥采总体形势进行了分析研判,并进行了工作部署,明确了治理措施与标准。分管副县长暴安宁要求各乡镇、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私挖滥采点按照部署要求,区分类型,区分轻重缓急,保时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整治工作。
综合治理期间,各乡镇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从制定方案到雇佣机械取缔私采点,再到恢复植被,最后到设立禁采警示牌,都亲自跟进,并监督治理单位严格按照治理措施及标准开展了治理工作,对符合煤矸石回填的私采点全部在入洞口3-5米处回填煤矸石,采洞外围覆盖50厘米厚的黄土,恢复地表地貌并种植树木,私采道路每隔50米断毁一处,并在间隔处种植树木,设立禁采标识牌,标明治理单位、时间、监管责任单位、监管责任人等信息。
沁源县国土资源局作为牵头单位,积极配合各乡镇开展私采点综合治理工作,该局党组成员在治理期间分片包点,深入一线全程参与治理工作,现场就治理方案与各乡镇进行深度交流,研究解决治理过程中反馈的问题,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治理工作,并多次组织召开全县私挖滥采综合治理专项行动联席会议,研究存在的问题,共享治理经验,推进治理进度,确保治理效果。
保护矿产资源,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明确属地责任,建立矿业秩序长效管理机制。今年以来,沁源县建立了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打击矿产资源违法行为负总责的制度,建立健全了监管责任人制度,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严格目标考核,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目标任务层层分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网络。此外,乡镇人民政府与辖区私采易发多发的村组和责任基层所签订目标考核责任书,形成“部门职责明确、监管关口前移、保障措施有力”的矿业秩序长效管理制度体系,确保辖区矿业管理秩序有序规范。
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对私挖滥采行为的打击合力。为严厉打击私挖滥采行为,沁源县构建了公安、国土、林业、纪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打击体系,县级各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在该体系的强力支撑下,切实做到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抓获的私采人员一律行政拘留,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直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形成了多部门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前移监管关口,形成矿业秩序动态巡查和网格化监管格局。今年以来,全面落实了乡镇、村负责人的属地监管责任,乡镇、村主要负责人分别是本区域矿产资源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建立了定期巡查、定点定人监控制度。各相关村在所在乡镇的统一部署下,落实管控责任,安排专人进行定期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偷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立即予以制止,同时将相关情况第一时间报告所在乡镇。对关停矿山周边及已取缔的非法偷盗采矿产资源的开采(加工)点等重点区域,定人定时进行重点监控,在制定矿业秩序长效管理措施的同时,建立有效可行的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群防群控体系,对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处理。
通过以上举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至今,整治长期困扰沁源县的私挖滥采成效已经凸显,沁源县矿业秩序已经趋于稳定。
在“绿色立县、建设美丽沁源”发展战略统领下,沁源县国土资源局将持续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行动成果,形成排查打击私挖滥采的高压态势,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国家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助力县域经济向着“转型、增绿”的目标阔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