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必须具备历史耐心,倾听农民呼声,坚持农民广泛参与,始终尊重农民主体地位
在实施乡村振兴的过程中,一些地方和个人积极性很高,但往往事与愿违。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官湖村原村民陈生投资2亿多元,为全体村民免费建设258套别墅,结果因为分配问题,出现了种种矛盾。表面看,只是村民“不患寡而患不均”;深层次看,是农村治理体系没有理顺,村民的意愿没有得到充分的尊重。一个村容村貌整齐而邻里不睦、鸡飞狗跳的乡村,肯定不是陈生想要的愿景,更不是村民想要的结果。
要防止农民意愿被“挤出”。干部们常常犯嘀咕,给农民办好事,农民还有什么不情愿的呢?但农民会说,征求了大伙儿的意见没有?村里的小学要不要翻修?老张老李家中间的村道由于两家互相侵占变得越来越窄怎么办?这些事务,没有村民的参与,推进过程中没有体现农民的意愿,就会带来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农民的意愿,在村里比什么都重要。小官巨贪、微腐败,没有农民的主动参与,甚至连发现问题的线索都不好找。解决乡村的“关键小事”,处处都要体现农民的意愿。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畜禽粪污废弃物处理、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点点滴滴,没有农民的意愿,问题解决起来就会拖泥带水。乡村振兴措施行不行,关键是看农民高兴不高兴。有怨气,就要警惕和整改;高兴了,就应坚持和推进。
要防止农民主体地位被“挤出”。农产品价格波动大,农民不光要在家里搞好种植、养殖,还要瞪大眼睛紧盯市场变化。如果一厢情愿地推动农民进行结构调整,效果肯定会打折扣。10年前,云南省人工种植的台地茶每公斤卖到20元左右,基层干部想着扩大种植规模就会实现农民增收,于是,砍掉了山头上那些产量低、叶子粗大、长相不好、价格低又不好卖的古树茶。10年过去了,台地茶价格还匍匐在每公斤20元到30元,而古树茶的价格已经冲到了每公斤3500元左右。当年有古树茶的茶农直跺脚,对村干部翻起了白眼。
种植小麦、玉米、高粱、土豆,但一些干部看不到当地的资源禀赋优势和市场竞争潜力,大力度、大面积地推进葡萄、苹果、梨、大枣、猕猴桃种植,迫于诸多压力,农民不得不全力跟上。遇到市场行情讲得过去时还好,一旦产品滞销,受伤和落泪的还是农民。惨痛的教训反复证明着一个道理:市场经济中处于主体地位的始终是农民,农民的意愿要充分尊重。
更要防止农民利益被“挤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推进,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生产要素的流动,激发了土地要素的价值潜力,农村土地流转成了实现产业振兴的大趋势。农村土地流转遇到两个事关农民切实利益的现实课题,一是价格,即土地流转价格是多少和谁来确定流转价格,二是规模,即土地流转规模究竟是多大合适和谁来确定土地流转规模。流转价格过低,农民利益直接受到“挤出”;规模过大,农民就业直接受到“挤出”。另外,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城市工商和社会资本下乡,这些下乡的资本赚钱了倒好,如果不赚钱,拍屁股走人,那农民利益咋保障?资本下乡需要引导和规范,是帮助老乡,推动乡村振兴,而不是代替老乡,甚至坑了老乡。
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乡村振兴战略顺应城乡关系阶段性变化,遵循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规律,是一个关乎全局、关乎根本、关乎长远的重大战略部署。在推进乡村振兴的历史进程中,必须具备历史耐心,倾听农民呼声,坚持农民广泛参与,始终尊重农民主体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