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明委隆重召开的山西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传来喜讯,我市荣获“2016—2017年度山西省文明城市”称号。会前,中共山西省委书记骆惠宁亲切会见先进典型代表并发表重要讲话,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黄晓薇出席大会并作重要讲话。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朱晓东代表忻州市领奖,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陈义青以及静乐县等6县(市)先进典型代表出席大会。
会议对2016—2017年度山西省精神文明创建各类先进典型进行了表彰。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将思想统一到中央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部署上来;二要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三要切实加强领导,形成共建共享的精神文明建设良好格局。
作为一座城市颇具价值的无形资产和品牌,山西省文明城市是一项涉及社会管理方方面面、事关城市形象点点滴滴的综合性荣誉。文明城市的内涵,不仅是一个城市实力、活力、竞争力的彰显,也是一个城市向心力、辐射力、凝聚力的重要体现。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2015年,市委三届七次全会作出包括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在内的“五城联创”重大战略部署。2016年,印发《忻州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2017年再次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提质提效行动”工作促进会,组织动员全市88个责任单位、5个片区对标对表、统筹推进“十大建设工程”,全市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都有了较大提升,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市与静乐县被省文明委推荐为2018—2020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
与此同时,原平市获得山西省县级文明城市称号,静乐县、繁峙县、岢岚县获得山西省文明县城称号,代县、河曲县获得山西省文明县城提名县城称号,忻府区播明镇等11个乡镇(办事处)获得山西省文明乡镇称号,忻府区长征街办事处卢野村等13个村获得山西省文明村称号,忻州市审计局等95个单位获得山西省文明单位(标兵)称号,五台县居民办事处西米市社区等5个社区获得山西省文明社区称号,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获得山西省文明景区称号,郭改然等8户家庭获得山西省文明家庭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