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转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社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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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2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人力资源部、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组织人社局:
现将《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社扶持政策的通知》(晋人社办函〔2020〕3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社扶持政策的通知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