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提前研究制定节假日期间旅游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要做到早部署、早行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节假日期间我省旅游安全工作万无一失,让广大游客度过安全、和谐、愉快的节假日。”秋高气爽的季节,适逢国庆假期,我省出游人数持续攀升,为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切实保障节假日期间旅游市场秩序平稳有序,山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加强国庆期间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省旅发委要求各市旅发委针对国庆假期旅游市场特点,对重点景区和游客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组织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传导压力,形成震慑。要严肃査处“不合理低价游”、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未经游客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合同、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行为,坚决打击“黑社”“黑导”“黑车”和“黑店”,加大对导游领队执业的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未取得导游证或领队资格非法从事导游和领队业务、导游领队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参加购物活动、擅自安排另行付费项目等违法行为,持续保持旅游市场整治高压态势。
同时,要加强对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管理,推进行业标准化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要建立完善旅游诚信体系,加强信用联合奖惩,实行红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的企业及其直接责任人、从业人员纳入黑名单并依法实施惩戒,对守信的相关企业和人员要纳入红名单并依法予以激励,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要加强对旅游景区周边环境的监管,严厉打击尾随兜售、强买强卖、欺客宰客等扰乱景区正常秩序的行为,同时结合旅游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对景区周边涉黑、涉恶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坚决打掉。要发挥12301全国旅游服务热线平台作用,畅通旅游投诉渠道,及时受理旅游投诉,进一步提升处理时效,妥善处置各类旅游纠纷,避免发生重大旅游负面舆情。
另外,倡议各市旅发委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强文明旅游宣传教育,倡导文明旅游和理性消费。可在游客聚集景区(点)开展旅游志愿者活动,向游客发放文明旅游宣传册,为游客提供咨询、宣传活动,引导游客自觉注意行为举止,遵守公共秩序,不断提升文明旅游意识。
《通知》还要求全省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要在国庆长假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旅游节假日期间的安全动态监测和组织保障。遇有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要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掌握情况,按照规定向当地政府和省旅发委报告(0351—7325000),同时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