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资讯 ·当前位置:主页 > 旅游资讯 >
 
零团费、高额香费……别被这些陷阱坑了
发表时间:2018-09-21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点击量:

 
 
   中秋、国庆假期将至,9月20日,山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发布《2018年“中秋、国庆”假期旅游出行温馨提示》,并公布13部旅游维权电话。
   
   旅游者出游应选择正规旅行社,查看旅行社资质、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以及证照的有效期,同时,要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旅游者应对合同条款仔细阅读,特别是吃、住、行的标准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避免日后因约定不明确而发生纠纷。因旅行社责任险并不包揽一切,参团时,旅游者最好为自己选择购买旅游意外险,购买保险时,要问清理赔范围,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旅游行程合理选择,购买后应注意索要发票和保单。
   
   报名时,旅游者可能会遇到旅行社行业的“潜规则”,如“老年人、儿童、律师、教师等群体加收额外费用”等,遇此情况,可直接拒绝;已缴额外费用的旅游者要保留相关证据,向省、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投诉或举报。旅游者还应提防“零团费”陷阱,如旅游费低于成本价,旅行社就会以诱导强迫购物、增加自费项目来弥补亏损,旅游者要谨防“旅游贵宾券”“旅游赠券”等陷阱。
   
   景区“高额香费”陷阱也是旅游者要格外警惕的。个别宗教场所景区内,有些所谓的“工作人员”往往利用旅游者虔诚拜佛、烧香后不好意思不给钱等心理,向旅游者递香时不说明价格或不明示是否收费,待旅游者烧完香后,再向旅游者索取高额香费,所以旅游者一定要提前问清是否收费及服务商品的价格明细。
   
   旅途中,旅游者因购物上当受骗事件时有发生。旅游者要慎防“老乡店”陷阱,购买高档商品要有备而来,要了解拟购商品的价位、款式、成色和计量方法,尽量不购买金额较高的珠宝首饰、电器、名贵药材等,购物时还应索要购物凭证,确保售货员的口头承诺都清楚列明在发票上。
   
   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或纠纷时,旅游者不可采取过激行为,人为扩大事态或纠纷,致使旅游活动不能顺利进行。当发生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并注意收集证据,在完成行程后,及时向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投诉,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链接

各地投诉电话
   
   全国旅游服务热线:12301
   山西省旅游投诉举报电话:0351-7731999
   太原市旅游投诉举报电话:0351-4070551
   大同市旅游投诉举报电话:0352-5137315
   朔州市旅游投诉举报电话:0349-2022693
   忻州市旅游投诉举报电话:0350-3028354
   吕梁市旅游投诉举报电话:0358-8236313
   晋中市旅游投诉举报电话:0354-2636528
   阳泉市旅游投诉举报电话:0353-2010110
   长治市旅游投诉举报电话:0355-2052810
   晋城市旅游投诉举报电话:0356-2023856
   临汾市旅游投诉举报电话:0357-2039173
   运城市旅游投诉举报电话:0359-2085615

上一篇:承德打造“中药材花海”旅游扶贫示范区
下一篇:适应大众旅游时代新趋势 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最新更新
· 我省9家景区上榜历史遗址型景区
· 五寨县旅游招商活动月项目集中签
· 山西文旅宣传专题获“年度文化创
· 文化旅游部“文旅扶贫全国媒体行
· 2020第六次旅发大会收官活动 “
· 我省59个景区接待游客5.75万人次
· 超长黄金周大幕将启 出行前收好
 热图推荐
 点击排行榜
我省发布三大旅游板块招商项目
五一假期前两天晴热后一天有雨
国有及国有控股A级景区门票降价1
孝义旅游新添大型实景马战剧
“丹青歌盛世 翰墨寄深情”百名
今年上半年全国5A级旅游景区综合
省旅发委发布出游提示:合理安排
山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五一假期出
2018全国旅游城市定向系列赛代县
“丹青歌盛世 翰墨寄深情”百名
 
山西聚焦视点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网站声明   人员查询
            
     工信部备案号晋ICP备18003080号 中国文明网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主办:山西省世界经济学会新闻中心 山西聚焦视点网络编辑部 晋社科登记证号51140000699117549C号
本网版权与免责声明;本网所转载的文章稿件均已注明信息出处,且不代表本网观点; 如涉及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联系我们在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