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省两座古城保护接连迎来好消息: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山西省平遥古城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此外,祁县古城保护与城市更新发展项目列入法国开发署贷款备选规划。
省政府法制办介绍说,省人大常委会曾在1998年制定了《山西省平遥古城保护条例》,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少条款严重滞后。为进一步加强古城保护、管理和利用,省建设厅和省政府法制办制定了《山西省平遥古城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日前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该《条例(修订草案)》突出了几方面内容:对平遥县政府依法赋予特定权限,实施有效管理;结合实践经验从古城保护的具体措施和要求方面作了进一步规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等。
记者从省发改委了解到,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批复我省三项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列入备选规划。其中一项是祁县古城保护与城市更新发展项目,列入法国开发署贷款备选规划,贷款金额7000万欧元。该项目的实施对于保护祁县古城和历史文化传承,提升当地文化旅游发展水平,促进城市更新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开创了我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实施古城保护项目的先河,对于全省今后古城、古建、古民居保护和合理的开发利用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
(来源:山西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