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电动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忻州市实际,5月1日起,《忻州市电动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
其实,忻州城区电动车行驶乱象大家是有目共睹的。尽管忻州市从2015年开始集中整治非机动车逆行、超速、随意穿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经过通过3年多的整治,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仍有少部分市民存在侥幸心里,认为出事几率小,仍然存在交通违法行为。
今天,晨报记者罗列了忻州城区存在的个别电动车的违规驾驶现象。同时,就忻州市即将出台的电动车管理条理的一些与市民密切相关的内容进行重点划分。目的是在忻州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的过程中,让每位交通驾驶员都懂法、知法,做一个城市文明法的驾驶员。
1 新旧电动车上牌日期是这样的
《条例》明确,条例所称的电动车,是指电动自行车,二轮电动车,电动轮椅车,三轮电动车,小型低速电动汽车,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非机动车。
《条例》明确,二、三轮电动车、小型低速电动汽车实行登记管理制度。电动车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车辆注册登记。
《条例》明确,对本条例实施前购买的二、三轮电动车、小型低速电动汽车,应当自本条例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对本条例实施前购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实行备案登记,设定过渡期限为五年,超出过渡期限的电动车一律不得上路行驶。
《条例》明确,第十四条电动车所有人应当持下列材料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
(一)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车辆来历证明;
(三)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鼓励电动车所有人购买相关保险。
2 电动车驾驶人需年满在16—18周岁
《条例》明确,电动车驾驶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驾驶电动自行车、二轮电动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
(二)驾驶电动轮椅车,应当持有残疾人证明或者老年人证明;
(三)驾驶三轮电动车,应当年满十八周岁,并取得机动车驾驶证(D);
(四)驾驶小型低速电动汽车,应当年满十八周岁,并取得机动车驾驶证(C3)。
3 这些电动车驾驶人不得饮酒驾车
《条例》明确,第二十六条电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的规定,服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人员指挥;
(二)遵守通行区域、通行时间的管理规定;
(三)需安装号牌的电动车在规定位置安装统一号牌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套用、挪用其他号牌,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号牌;
(四)电动自行车、二轮电动车、电动轮椅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在机非混合道路上,应当靠右行驶。三轮电动车、小型低速电动汽车应当在最右侧机动车道行驶;
(五)电动自行车、二轮电动车、电动轮椅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三轮电动车、小型低速电动汽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四十公里。限速标志、标线低于上述规定的,按限速标志、标线行驶;
(六)饮酒后不得驾驶三轮电动车、小型低速电动汽车;
(七)不得逆向行驶。
4 电动车载人载物也将严格限制
《条例》明确,第二十七条电动车载人载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二轮电动车不得载人,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二轮电动车可以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儿童;
(二)三轮电动车、电动轮椅车不得载人;
(三)电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撒、飘散载运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