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是指除汽油、柴油发动机之外所有其他能源汽车,因其能减少空气污染和缓解能源短缺,在当今提倡全球环保的前提下,新能源汽车产业必将成为未来汽车产业发展的导向与目标。今年我省将“大手笔”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近日出台的《山西省新能源汽车产业2018年行动计划》提出,2018年将推进一批重点项目投产或部分投产,力争全年完成投资50亿元以上;推动一批龙头企业实现规模化生产,全省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达到30万辆;引进一批核心配套产业项目,培育与新能源汽车相关的协作产业链。
比亚迪等龙头企业带动产业规模
我省将在电动汽车领域重点推进山西成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0万辆汽车(电动乘用车)技改项目、山西新能源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吉利汽车)GE12电动车产品及生产线项目、陕汽大同电动重卡项目等项目建设。甲醇汽车领域重点推进吉利汽车山西公司甲醇整车制造项目、山西北达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发动机等项目建设。燃气汽车领域重点推进江铃重型汽车有限公司整车生产、大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新一代安全高效舒适性高端重型卡车开发等项目建设。配套产业领域重点推进山西中科忻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亿安时镁基锂离子电池项目、临汾沃特玛动力电池及配套产业项目、山西江淮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中船重工晋城新能源装备产业园项目、上海鑫育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山西电动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项目等项目建设。
适度超前推进甲醇加注站建设
按照行动计划,我省优先在现有加油站布局甲醇加注设施;统筹加油站与甲醇加注站建设规划,适度超前推进加注站建设。制定燃气加气站专项建设规划,加大建设力度,形成布局合理、满足需求的供应体系。依托大同、长治、运城、临汾、太原、晋城六大产业集群,围绕区域产业优势和特色产品,发挥我省钢铁、铝镁等能源原材料优势,推动形成具有较强比较优势的零部件产业集群发展。
推进产业集群集聚发展
加快推进太原、晋中、长治电动汽车产业集聚区,晋中、长治甲醇汽车产业集聚区,太原、大同、运城燃气汽车产业集聚区建设。逐步建立产业基地监督考核和动态调整机制,督促相关产业基地完善配套政策,落实发展规划,加大推进建设力度。结合全省产业发展状况和基地建设推进情况,适时对产业基地进行调整,不断优化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布局。
财政奖励引进零部件企业落户我省
以整车企业需求为引导,加快推进配套产业协同发展。鼓励新能源整车企业与零部件企业建立对接机制,促进新能源整车生产企业和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建立紧密的协作关系。对使用省内零部件、引进零部件企业落户我省等的整车生产企业予以适当财政奖励。引导零部件企业、专用车企业围绕整车企业,建设零部件产业配套园区,推进新能源整车生产产品配套本地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