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盗窃货车燃油及机件违法犯罪的通告
点击量:
发表时间:
2020-05-12
为严厉打击盗窃货车燃油及机件违法犯罪行为,保护群众财产安全,维护道路货运环境,特通告如下:
一、凡实施过盗窃货车燃油、机件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嫌疑人,要积极主动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对拒不投案的,坚决依法严惩。
二、盗窃货车燃油、机件的犯罪嫌疑人的亲友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规劝其投案自首。凡为犯罪嫌疑人提供隐匿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或作假证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经查证构成违法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明知犯罪嫌疑人提供的燃油、货车机件为被盗赃物而予以低价收购或代为出售的,一经查实,坚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盗窃货车燃油、机件的违法犯罪线索,对提供线索查证属实的举报人,将视情况给予人民币1000元至10000元的奖励,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五、举报方式
举报地址:忻州市忻府区公园东街忻州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350-110
13313505858(微信同号)
来信举报:忻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邮编03400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忻州市公安局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