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财政局“三举措”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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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2
为切实配合做好当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忻州市财政局积极作为、精准施策,全力支持学校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积极筹措防疫资金。市财政局积极与市教育部门沟通,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市直学校购置防疫物资所需经费的报告》和《关于城区市直普通高中高三年级返校乘车的请示》,经市政府领导批示,下达市直学校防疫经费629,618元,其中:市直学校购置防疫物资经费600,000元,市直普通高中高三年级返校乘车经费29,618元。
及时拨付防疫资金。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对上级及本级安排的资金,市财政局优化审批流程,迅速调度并拨付资金,确保学校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到位。
强化资金使用监管。严格防疫资金使用用途,即补助经费专项用于学校当前疫情防控所需的物资等各项保障,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做到专款专用。同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和防疫物资管理和使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