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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忻府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公示

点击量: 发表时间: 2020-04-12

忻州市忻府区
 

  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一年来,忻府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有机结合,按照《忻府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要求,健全基层法制体系,提升全民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能力,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建设环境,确保了全区社会和谐稳定,经济稳步发展,人民安居乐业。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把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为主任,区委副书记、区长为第一副主任,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分管领导为副主任,各项任务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并成立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根据全区实际,成立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司法、普法守法三个协调小组,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程。二是制定工作规则。出台了《中共忻州市忻府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忻州市忻府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中共忻州市忻府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忻府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忻府区关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三是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组织召开了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研究会和责任落实督查工作会,细化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具体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四是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任务,与全区党政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制一同考核,有力地推进了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按照省、市的工作要求,出台了《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忻府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的通知》(忻府政办发[2019]67号)和《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忻府政办函[2019]103号)文件,对全区25个职能部门和20个乡(镇、办)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汇总和合法性审查。明确要求政府层面制发规范性文件、实施办法等都要由区政府法律顾问、区司法局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对于全区性的执行文件及时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同时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区司法局组织各部门对涉及执法领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摸排整理,并开展清理工作。按照放管服效的基本要求,对涉及行政给付、行政许可等公共服务事项所需的书面材料进行了集中清理,取消了50项书面证明材料,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群众办事。

  2、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为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全面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出台了《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制定并公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对纳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执行,并按照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扎实开展以创新创业、服务发展、服务民生为主要内容的“双创双服”活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对重大行政决策动议,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办理,从源头上防止决策违法和不当,确保决策科学、程序规范、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家机构改革工作要求,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建立了统一受理、首问首办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加强了政务大厅建设,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做到群众办事在一个综合服务专区“一站式”办结。

  4、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为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区政府制发了《忻府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忻府区法律顾问委员会的通知》和《忻府区法律顾问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全区20个乡(镇、办)、51个部门均聘请了法律顾问,并对37名法律顾问进行了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法律顾问协助梳理各种法律关系,及时提供精准、优质的法律意见26条,参与完成了忻州古城改造、城市建设、房屋征迁等重大项目协议的法律审查,参与了区政府合同的签订审查。

  5、推进严格公开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程序,全面提升执法水平。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全区各部门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和“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依法、有序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相关信息,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和监督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运行机制。推进行政处罚网上办案系统提档升级。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明确、细化抽查流程,将审批事项列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行政执法人员列入检查人员名录库。制订出台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度抽查计划,探索双随机抽查监管“一次到位”机制。 

  6、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按照国务院、省、市的有关精神,忻府区结合实际,制定了《忻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府区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忻府政办发[2019]48号)文件,并下发区直各有关单位。实现了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多举多措、统筹兼顾的工作目标,重点在区市场监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局、区人社局、市公安局忻府分局等单位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单位公示制度,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文字记录方式的基础上,引入并推广音像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全面实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重大执法决定的范围,规范审核工作流程,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7、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积极化解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矛盾。共办理各种行政诉讼案件21起,其中9起是房屋拆迁补偿类案件,6起是土地纠纷类案件,3起是政府担保类案件,2起是涉农类案件,1起是社保缴费类案件。区政府领导十分重视,亲自参加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涉及忻府区的行政应诉案件,反映了区政府领导对行政诉讼案件的高度重视。

  2019年,忻府区接到行政复议申请案件1起,系城市道路土地征迁案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并接受政府法律顾问审核,依法不予受理。

  8、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网络调解体系。全区20个乡(镇、办),234个村委会,31个居委会全部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26个,企事业调解委员会29个。共配备人民调解员979人。全区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40起,案件调处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其中重大案件7起,以案定补40600元;接受法律咨询2448人次,有利地维护了忻府区和谐稳定,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二是全面实施免费公共法律咨询便民工程,在城区设立一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20个乡(镇、办)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聘请32名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中心和工作站进行坐班,接受群众法律咨询。有效解决群众身边的法律问题,打通了法律为民的最后一公里,全年共接受各类法律咨询和服务案件达到3102件,超额完成省司法厅下达的2425件咨询数量。

  9、全面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一是深入实施公务员“学法用法轮训计划”,组织全区副科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宪法》知识大讲堂学习,参加人员达到800人次;二是及时组织35个行政执法部门参加“12.4”宪法日宣传活动,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三是组织全区领导干部和区直机关公务员开展了山西法制网络在线学习。将学习成绩存入本人档案,作为干部考察、单位考核的重要依据。 

  10、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一是开展“七五”普法,推进“法律六进”即法律进机关、单位、社区、学校、企业、农村活动的开展。2019年全区共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82次,“法律六进”活动462次,发放普法资料15万份,普法活动受众人数达到20万人次。通过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法律送到千家万户;二是建立了法治宣传阵地。在红旗广场建立了宪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在城区建立了3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成为忻府区居民和青少年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主阵地;三是加强与主流媒体的联系,充分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宣传手段,采取专题介绍、政策解读、亮点宣传等形式,及时回应群众最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通过《今日秀容》、LED、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举措,提高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11、积极开展民主法治乡村示范创建活动。在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东楼乡南肖村建立了法治宣传一条街,完善了村规民约,成立了依法治村办公室、综治中心和人民调解室,达到了“办事能够依法依规,矛盾能够及时化解”的目的,为全村经济发展、人民健康提供了法治保障。通过典型引领、示范推进的形式,又在播明镇阳村、解原乡北赵村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现已作为全区民主法治乡村示范典型向省级推送申报。

  三、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法治政府推进工作创新方式不多,激发内生动力及外在活力的工作有待加强。

  2、区直单位、各乡镇的沟通衔接不够,各部门的进展情况及汇总工作有所欠缺。在制度建设、制度执行和制度宣传等方面的工作创新需进一步强化。

  3、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工作存在标准不高,环节不畅的问题。

  4、行政执法队伍中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5、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有待强化。

  6、“三项制度”建设的推进不平衡,存在基础薄弱,后续发力不足的现象。

  7、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亟待加强。

  四、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进一步缩减行政许可事项,对现有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缩减办事流程和环节,实现政府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政务大厅全覆盖。 

  3、进一步开展针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法治体检”和“送法进企业”活动。 

  4、继续推进免费法律咨询民生工程建设,指导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城乡居民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5、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6、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完善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 

  7、严格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资格审查、人员考试、证件管理、信息查询等网络化管理。
 

  8、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忻府区人民调解网络优势,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9、深入开展“七五”普法,抓好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化基层法治创建,推动法治德治互促共进,营造自觉学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社会氛围。
 

  综上所述,全区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将继续秉承积极进取,攻坚克难的精神,围绕新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全程发力,压实责任,开拓创新,为建设法治忻府,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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