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县廉租住房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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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8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规范和加强政策性住房供应管理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31号]文件精神,就我县廉租住房管理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供应对象
廉租保障对象为:具有当地城镇非农业户口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建设地址及规模
2009年,在代县城西建设5000平方米100套,现基本完工。
2010年,在代县城区建设15000平方米300套,现三层封顶。
2011年,计划建设15000平方米300套,预计六月份开工。
三、建设标准
廉租住房户型统一为每套建筑面积50平方米,建设标准为:室内水泥地面,内墙面为普通涂料,户内安装木制门,入户安装普通防盗门,采取节能标准,普通窗户,普通卫生洁具,水、暖、电入户分户计量。
代县房地产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