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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野外用火 切勿引火烧身 景区一村民吸烟被行政拘留五日

点击量: 发表时间: 2020-06-16

  3月21日下午,五台山公安分局台怀派出所接警并处置了一起山林违法吸烟案件村民武某在景区西二区黄土咀村对面半山腰林区内吸烟涉嫌违法,经民警现场取证传唤调查后,武某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3条第一款之规定,派出所作出行政拘留五日暂缓执行的处罚。

  众所周知,五台山是世界文化景观遗产,境内古建林立、文物荟萃、草木茂密。每逢冬春季节,景区天干物燥,森林和文物古建防火形势异常严峻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时,武某对自己不顾景区防火规定林内吸烟随意扔烟头险酿大祸的行为深表懊悔。

  当前正值景区护林防火特险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地林区对违法犯罪,引发火险火灾、造成林地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查、严惩。作为景区的居民,在林区内违法吸烟会导致一个什么样的后果,这是大家都应该明白的道理。“3.19”火情余烟未了,损失惨重,在千余名干部群众还在火场昼夜值守的时候,村民武某却置法律法规于脑后,无视公共利益,怀揣侥幸心理,换来的必然是法律对他的惩罚。希望大家引以为戒,约束好自己的行为,也许一时的麻痹放纵就会引发山林大火,导致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从而引火烧身、身陷囹圄。千万不要因为一支烟、一把火而断送了自己所拥有的的幸福生活,千万不要让那些惨不忍睹的悲剧再次重演。

  让我们携起手来,好好地保护五台山、爱惜五台山,让五台山的山更青、草更绿、林更密、天更蓝,成为我们每一个人的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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